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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国际发[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07-16
【实施时间】 2009-09-15
【法规编号】 237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中国旅游团队圭亚那、厄瓜多尔、多米尼克马里、佛得角、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黑山、阿联酋旅游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国务院已批准开放圭亚那、厄瓜多尔、多米尼克、马里、佛得角、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黑山、阿联酋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与上述国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完成中国旅游团队赴上述国家旅游的前期准备,具备了开展具体业务的条件。
  
  根据我与上述国家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规定,我旅游团队前往上述国家旅游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下称中方组团社)有权经营组织中国公民组团赴上述国家旅游业务;上述国家将授权中方组团社代办中国旅游团的签证申请。
  
  二、中方组团社要遵守中国和上述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在经营中国公民组团赴上述国家旅游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旅游局和上述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罚,包括国家旅游局将取消该组团社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资格或对方国家驻华使领馆将取消其签证代理授权。
  
  三、根据中方要求,上述国家分别推荐了数量不等的本国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名单详见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出境游专栏)为接待中国旅游团的接待旅行社。中方组团社必须在上述国家推荐的接待旅行社中确定合作对象,签订组接团合同,不得与推荐名单外的其他旅行社签订合同。签定的合同中应包括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所负责安排旅游活动的义务,包括旅游计划、费用、服务及支付方式等,切实保障中国旅游团队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中方组团社指定的签证专办员
  
  1、每个中方组团社最多指定2名签证专办员,前往马里、佛得角、加纳、黑山驻华使领馆,为赴上述国家旅游的中国旅游团办理签证申请手续。每个中方组团社最多指定5名签证专办员,前往厄瓜多尔、多米尼克、巴布亚新几内亚驻华使领馆,为赴上述国家旅游的中国旅游团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2、签证专办员需持有国家旅游局制作的胸卡,方可进入上述国家使领馆。
  
  3、如果中方组团社被上述国家驻华使领馆取消签证代理授权,必须将胸卡及证件退还给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以便注销。此外,如果签证专办员不再负责送签工作,组团社也必须将胸卡及证件退还给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五、关于中国旅游团的签证申请
  
  l、中方组团社在向阿联酋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如下文件:护照首页扫描件、近期彩色证件照扫描件。
  
  阿联酋实行返签政策。普通公民旅游签证申请需通过在阿联酋注册的签证代办机构(如酒店、公司和旅行社等)办理,步骤如下:
  
  旅行社将申请人护照首页及彩色证件照传真或电邮给阿联酋当地代办机构。
  
  当地代办机构凭护照及彩色证件照传真或打印件到当地移民局申请旅游签证,该代办机构是申请人的担保人,正常情况下一周内可以办完。
  
  签证申请获签后,当地移民局会签发签证纸给代办机构,代办机构可以将签证纸统一传真或电邮给旅行社。旅行社收到后发放给各个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签证纸后,凭往返机票即可出发。在阿联酋机场凭签证纸和护照入境,签证纸和护照会被盖章,出境时需再次出示签证纸并被收回。
  
  2、中方组团社在向圭亚那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在圭境内办理签证:旅游团成员的有效护照、返程机票和酒店预定确认函。
  
  3.中方组团社在向厄瓜多尔、多米尼克、马里、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黑山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如下文件:有旅行社授权代表人签名的旅行社公函、旅游团名单、旅游者本人填写的签证申请表、照片、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
  
  4.中方组团社在向佛得角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如下文件:旅行社授权的代表人签名的旅行社公函、旅游团名单、旅游者本人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旅游者的有效护照和往返(返程)机票的复印件。
  
  六、关于中国旅游团队以及中国游客权利的保障
  
  l、中国旅游团应以团队形式入出上述国家,并根据已确定日程以团队形式旅行。
  
  2、中方组团社应为每个旅游团配备一名领队。
  
  3、中方领队应确保中国旅游者以团队形式入出前往旅游的国家,并负责收集并保管旅游团成员的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副本。
  
  4、除中方组团社提供领队外,上述国家接待旅行社将为中国旅游团队在目的地国旅游期间提供全程导游。上述导游将与中方领队共同协商,帮助解决旅游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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