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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4-05
【实施时间】 2002-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2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关于加强新阶段农村青年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要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原则,大力加强农村各类青年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延伸农村青年工作的手臂,使其更好地为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服务。大力发展农村青年社会服务信息网,积极构建以团组织为核心、农村各类青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青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农村青年的水平。
  
  七、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青年和农村青年工作
  
  加强农村青年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必要的农村青年工作制度和督促指导措施,把农村青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为农村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创业成才创造条件。全国建立农村青年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村青年工作的指导。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成立相应协调机构。
  
  要关心农村团干部和青年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地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研究制订具体措施。
  
  
共青团中央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文化部
  
  200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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