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银行
【发文字号】 中银科[2002]6号
【颁布时间】 2002-03-15
【实施时间】 2002-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2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及工作流程》的通知

[接上页]

  三、工作流程
  
  (一)日常流程
  
  在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计算机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日常的工作,负责中国银行海内、外信息中心计算机安全状况的收集和整理;了解海内、外信息中心大集中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各运行中心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状况;汇总各中心应用系统的运行和业务部门的使用情况;收集中国银行的计算机案件,分析研究计算机安全存在的问题;了解、监督并跟进计算机安全规范的使用情况。
  
  计算机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上报计算机安全工作情况,办公室每三个月建议并组织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按专题召开计算机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重大的计算机安全工作,如遇到重大的或紧急的计算机安全事项,可随时召开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紧急工作会议。
  
  由稽核部负责督办、跟进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并向委员会汇报跟进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相关部门对委员会所做决定的经办部门或单位进行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并向委员会报告。
  
  分行或区域中心参考上述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紧急流程
  
  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或灾难性事故时,计算机安全技术职能部门应迅速进行灾情分析,并上报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计算机安全工作委员会即成为紧急应变委员会,负责指挥执行紧急应变的原则,相应职能部门制定紧急应变计划,排除灾难事故。同时应急委员会还要组织相关的部门做好对外的解释、宣传和公告以及保卫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或将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
  
  (三)通讯联络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域中心和分行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通报一次通讯资料。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