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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科[2005]250号
【颁布时间】 2005-04-29
【实施时间】 2005-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11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七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秘书处依据形式审查意见,视需要责成工作组或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送审稿做必要的修改,经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初审后提交全体委员进行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用函审)。
  
  第十八条 秘书处应在会审(或函审投票)前1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其附件提交给所有委员,委员们对标准草案的审查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会审时到会(或函审时按规定时间投票)的委员人数必须达到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否则审查无效。会审时未出席会议也未提交书面意见者(或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视为无故不参加活动。委员们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标准草案送审稿提出同意、弃权或不同意的表决意见;投弃权票或不同意票的,须就相关内容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关于表决结果,会审时到会(或函审时按规定时间投票)的委员中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受委员委托列席会议的代表无表决权)。标准的表决结果及审定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应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经主任委员审核签字后作为标准报批稿的附件。
  
  第二十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由工作组或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按要求形成标准报批稿及附件,经烟用材料分标委秘书处审查无误后,提交全标委秘书处复核。
  
  第二十一条 标准报批稿经全标委秘书处复核,并经全标委秘书长审核签字后,报全标委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核准签字。国家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查备案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行业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发布。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工作经费主要由全标委根据工作计划按年度划拨专款,也可接受国内外有关单位及个人资助。
  
  第二十三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的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
  
  分标委会议等活动经费;
  
  有关的资料费;
  
  标准审查费;
  
  制修订标准的补助性经费;
  
  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联络的工作费用。第二十四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秘书处指派专人对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的预算由烟用材料分标委审定。秘书处每年向全体委员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书面报全标委秘书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审查标准、讨论计划结合进行),总结本年度工作,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审定经费预算等,并在每年一月底前向全标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烟用材料分标委代号为TC144/SC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用材料分标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届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吴益中国烟草物资公司副编审
  
  副主任委员:
  
  刘刚毅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高级工程师
  
  秘书长:
  
  李卫国中国烟草物资公司物流师
  
  副秘书长:
  
  陈连芳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秘书:
  
  韩云辉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工程师
  
  委员:
  
  赵晓昕中国烟草物资公司经济师
  
  卢鸿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会计师
  
  邢军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
  
  沈永根广东省烟草质检站 工程师
  
  吴恒康云南省烟草质检站 经济师
  
  张龙根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工程师
  
  林杰骅上海市烟草质检站 工程师
  
  王晓辉玉溪红塔烟草(集团)公司 工程师
  
  李旭华广东卷烟总厂 工程师
  
  陈刚长沙卷烟厂 工程师
  
  吴名剑常德卷烟厂 工程师
  
  詹建波昆明卷烟厂 工程师
  
  曹建国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孙健法上海烟草工业印刷厂 高级工程师
  
  张福军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鲁俭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盛培秀南通烟滤嘴实验工厂 工程师
  
  尹国华大亚科技丹阳新型包装材料分公司 经济师
  
  陈岳湛江包装材料公司 工程师
  
  牛文兴立可达包装有限公司 工程师
  
  徐正琴南京金陵金箔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黄艳华芳烟用香精有限公司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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