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 编制烟草系统生产经营年度财务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烟草系统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对烟草系统生产经营、资金运用实施财务监督;对烟草行业税收等经济政策提出建议;负责烟草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科技教育司 研究提出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方针和政策,负责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承担烟草行业技术监督和标准化工作;管理直属院校。 (八)人事劳动司 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烟草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劳动司。 四、人员编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机关保留事业编制2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在烟草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对外保留中国烟草总公司牌子,待烟草企业集团组建完成后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