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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98]94号
【颁布时间】 1998-06-24
【实施时间】 1998-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3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接上页]

  (六)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
  
  编制烟草系统生产经营年度财务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烟草系统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对烟草系统生产经营、资金运用实施财务监督;对烟草行业税收等经济政策提出建议;负责烟草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科技教育司
  
  研究提出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方针和政策,负责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承担烟草行业技术监督和标准化工作;管理直属院校。
  
  (八)人事劳动司
  
  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烟草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劳动司。
  
  四、人员编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机关保留事业编制2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在烟草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对外保留中国烟草总公司牌子,待烟草企业集团组建完成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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