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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科监[2004]11号
【颁布时间】 2004-03-08
【实施时间】 2004-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3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用醋纤丝束规格表示方法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烟草物资主管部门、各卷烟厂、烟用醋纤丝束生产企业、国家烟草质检中心、各省级烟草质检站:
  
  为规范烟用醋纤丝束规格的标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据YC/T26-2002《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标准,烟用醋纤丝束规格的标注应一律表示为单丝线密度/丝束线密度,即分特(dtex)/千特(ktex)。考虑到行业的习惯用法,可根据需要在此线密度标注后,用“相当于:旦尼尔(denier)值”备注。推算公式为:1旦尼尔(d)=1/9特科斯(tex)=10/9分特(dtex),1千特(ktex)=1000特科斯(tex)。以下为三种常用丝束规格表示法举例。
  
  3.33dtex/3.89 ktex(相当于:3.0/35000d)
  
  3.00dtex/3.89 ktex(相当于:2.7/35000d)
  
  3.33dtex/4.11 ktex(相当于:3.0/37000d)
  
  二、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仍线密度,即分特(dtex)/千特(ktex)表示值为准。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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