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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颁布时间】 2003-09-18
【实施时间】 2003-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4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二)林木良种广告应具有或提供林木良种公告或证书;
  
  (三)证明广告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广告中涉及专业技术部分的证明,由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提供。
  
  八、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办林木种子广告,应当查验相关广告证明,核实广告内容。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九、违反本通知规定发布林木种子广告,视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三十九、四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2:
林木种子广告专业技术证明

  
  ┏━━━━━━━┯━━━━━━━━━━━┯━━━━┯━━━━┓
  
  ┃广告主名称││负责人│┃
  
  ┠───────┼───────────┼────┼────┨
  
  ┃地││电话│┃
  
  ┃址│││┃
  
  ┠───────┼───────────┴────┴────┨
  
  ┃林木种子生产或│┃
  
  ┃经营许可证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广告发布者名称││联系人│┃
  
  ┠───────┼───────────┼────┼────┨
  
  ┃地址││电话│┃
  
  ┠───┬───┼───────────┴────┴────┨
  
  ┃林木种│林木良│┃
  
  ┃子广告│种广告│┃
  
  ┃发布内││┃
  
  ┃容││┃
  
  ┠───┼───┼─────────────────────┨
  
  ┃│普通林│┃
  
  ┃│木种子│┃
  
  ┃│广告│┃
  
  ┠───┴───┼─────────────────────┨
  
  ┃林木良种证书号│┃
  
  ┃(或公告文号)│┃
  
  ┠───────┼─────────────────────┨
  
  ┃省级以上林业行│签名(盖章) 年月 日┃
  
  ┃政主管部门或其│┃
  
  ┃所属的林木种苗│┃
  
  ┃管理机构证明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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