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3-02-21
【实施时间】 2003-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56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信息产业部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2003)


  为适应电信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的规定,我部对《电信条例》所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予以公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届时,本通告发布之前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不再适用。
  
  附件: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目录
  
  A.基础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固定通信业务
  
  (二)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三)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集群通信业务
  
  (二)无线寻呼业务
  
  (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五)网络接入业务
  
  (六)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七)网络托管业务
  
  B.增值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业务界定
  
  A.基础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 固定通信业务
  
  固定通信是指通信终端设备与网络设备之间主要通过电缆或光缆等线路固定连接起来,进而实现的用户间相互通信,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不可移动性或有限移动性,如普通电话机、IP电话终端、传机、无绳电话机、联网计算机等电话网和数据网终端设备。固定通信业务在此特指固定电话网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电话网编号标准”,全国固定电话网分成若干个“长途编号区”,每个长途编号区为一个本地电话网。固定电话网可采用电路交换技术或分组交换技术。
  
  固定通信业务包括: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是指通过本地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同一个长途电话编号区范围内提供的电话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如固定网短消息业务)。
  
  -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本地智能网业务。
  
  -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本地电话网络设施(包括有线接入设施),所提供的本地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本地电话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是不同运营者的网络。
  
  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
  
  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是指通过长途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不同“长途编号”区,即不同的本地电话网之间提供的电话业务。某一本地电话网用户可以通过加拨国内长途字冠和长途区号,呼叫另一个长途编号区本地电话网的用户。
  
  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跨长途编号区的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各种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长途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跨长途编号区的智能网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国内长途电话网络设施,所提供的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经过的本地电话网和长途电话网,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3.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
  
  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是指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地区之间,通过国际电话网络(包括ISDN网)提供的国际电话业务。某一国内电话网用户可以通过加拨国际长途字冠和国家(地区)码,呼叫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电话网用户。
  
  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长途网、国际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跨国家或地区的智能网业务,如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业务等。
  
  -跨国家或地区的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