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流便函[2002]80号
【颁布时间】 2002-11-21
【实施时间】 2002-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5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


  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的规定,经审查,下列74种车型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详见所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2002-7)》),请通知各地征收机构严格按所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2002-7)》中规定的厂家生产的规定车辆型号,输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手续。
  
  
2002年11月21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