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8-21
【实施时间】 2002-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正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0号--关于对临保彩涂板征收特别关税的公告[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8月21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彩涂板(税号:721070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8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18%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