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02]247号
【颁布时间】 2002-08-20
【实施时间】 2002-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6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由计算机根据(1)和(2)的数据生成过渡分类各地类的2002年年初面积数据。
  
  (五)统计汇总
  
  1、可调整地类的汇总
  
  以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可调整地类面积。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汇总
  
  以乡(镇)为单位,按过渡分类和原分类分别汇总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
  
  以上表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四、上交成果
  
  (一)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可调整地类汇总表(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二)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分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过渡分类两种土地利用现状表);
  
  (三)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表三);
  
  (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情况调查表(表四);
  
  (五)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格式软盘)。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方案制定补充规定,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附件:1、《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略)
  
  2、《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与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略)
  
  3、新设地类和可调整地类补充调查记录表(表一);(略)
  
  4、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表二);(略)
  
  5、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表三);(略)
  
  6、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情况调查表(表四);(略)
  
  7、2002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内容。(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