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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由计算机根据(1)和(2)的数据生成过渡分类各地类的2002年年初面积数据。 (五)统计汇总 1、可调整地类的汇总 以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可调整地类面积。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汇总 以乡(镇)为单位,按过渡分类和原分类分别汇总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 以上表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四、上交成果 (一)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可调整地类汇总表(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二)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分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过渡分类两种土地利用现状表); (三)省(区、市)逐级汇总分县的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表三); (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情况调查表(表四); (五)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格式软盘)。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方案制定补充规定,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附件:1、《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略) 2、《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与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略) 3、新设地类和可调整地类补充调查记录表(表一);(略) 4、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表二);(略) 5、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表三);(略) 6、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结构调整、生态退耕情况调查表(表四);(略) 7、2002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内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