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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经专家评审,北京一轻技术学校等15所学校已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现予公布。 附: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1.北京一轻高级技工学校北京一轻技术学校 2.菏泽市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市技工学校 3.郑州市高级技工学校郑州市技工学校 4.郑州财经高级技工学校郑州市财经技工学校 5.河南纺织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纺织技工学校 6.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医药技工学校 7.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化学工业技工学校 8.襄樊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襄樊市第二技工学校 9.南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海市技工学校 10.成都市高级技工学校 成都市劳动职业培训学院 11.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成都市交通学校 12.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 攀枝花市技术工人学校 13.西昌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西昌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14.攀枝花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攀枝花建筑技术工人学校 15.安康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安康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