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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4加强停、送电管理。检修、施工时,检修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并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施工结束前,实行预汇报制,以便操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等候复议;检修、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恢复供电,缩短设备停、送电状态转换时间。推行停、送电时间(检修、调度、操作班组)分部门责任分级考核制度。 3.2.5加强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要认真安排、做好“春、秋季检修”、“安检”及“迎峰度夏”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电网、设备隐患。 3.2.6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状态检修技术,科学地延长设备检修周期。对不同的新设备,应及时修订检修制度,对免维型、智舱型、具有状态自检报警功能的一、二次设备,应积极实践状态检修。对“少维护”设备,应合理简化检验项目,缩短检修时间。 3.2.7逐步开展10千伏配电网带电作业。客户受电接火,处理、更换跌落开关等简单的作业项目应推行带电作业方法。要加强带电作业人员培训,配置工器具、带电作业车等,不断扩大带电作业项目范围。实行带电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3.3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 3.3.1各级调度部门都应合理拟定系统运行方式,认真开展短期和超短期负荷预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的负荷特点合理调度,避免拉闸限电情况发生。 3.3.2在县供电企业应形成以供电可靠性指导生产运行管理,以生产运行管理保证供电可靠性的闭环式生产管理模式。 3.3.3加强输变电设备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和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装置的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3.3.4加强配电设备的巡视和配变的负荷监测工作。配变满负荷、超负荷时应及时调整,转移负荷。 3.3.5加强配电设施的防护工作,防止外力破坏事故发生。 3.3.6根据配电网实际情况,在计算和试验的基础上,实现不停电倒负荷。 3.4 加强网络结构和技术进步 3.4.1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完善和优化电网结构,按照电网的规划,优先安排增加电网传输容量、提高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的项目,优化电网结构,努力满足N一1和合理的变压器容载比的要求。县城配电网要逐步实现环网和“手拉手”供电,提高互供能力。 3.4.2在有条件的县城逐步推广配电网架空线绝缘化。经济条件优越的县城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创造条件实施中心区主要繁华街道电缆入地。 3.4.3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要推行以状态检修为基础的动态维修,应采用免维护和少维护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延长检修周期,缩短检修时间。 3.4.4积极采用红外测温以及在线监测等先进的教术手段,提高配电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诊断水平。 3.4.5积极采用配电自动化技术。实施环网供电,缩短故障隔离时间,缩小停电范围。暂不能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地区应装设环网开关和分段开关。 3.4.6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线路上装设故障指示器,变电所内装设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采用电缆故障寻址器等,缩短查找故障点时间。 3.5 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3.5.1抓好供电可靠性管理网络的活动,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供电可靠性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5.2定期组织业务考核和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 统计分析和上报 4.1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供电可靠性名词术语定义及分类解释、供电可靠性统计办法和软件、供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代码统一由可靠性管理中心制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开展本企业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统计和评价工作。 4.2 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供电可靠性的统计和评价工作,做好供电可靠性数据的采集、存储、核实、汇总、上报、分析和反馈。供电可靠性数据必须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全面而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统计及报告方法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 4.3 供电可靠性专责技术人员要正确理解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正确使用相关程序软件,按规程要求填写各种停电记录,完善相关图纸,按本办法和可靠性管理中心的要求报送各类供电可靠性数据和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