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1998-2000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规划要点的通知》印发以来,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和稽查机构依照培训规划的要求,全面实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综合素质有了一定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促进了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全面提高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技能,现将《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规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规划要点 2002年至200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国家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与稽查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文化市场稽查队伍担负着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文化市场,实施专项治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重要职能。稽查队伍建设关系着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总结前几年培训考核的经验,结合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现状,文化部对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规划如下: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以全面、准确、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逐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2、基本原则: ――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引导全体文化市场稽查人员树立坚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2002-2005年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围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公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培训内容,强调重点,兼顾一般。 ――坚持分级分类,面向基层。2002-2005年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市场门类,分级分类进行,重点培训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业务骨干实行定向专业培训。 ――坚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视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强化知识结构的系统化和合理化,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培训的基本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分类分级培训,使全体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等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加强。 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以音像和网络管理为主线,音像市场管理政策法规、音像制品鉴定技能、计算机网络知识以及基础性法律知识必须每年定期培训。必须培训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包括:《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刑法》有关条款和《合同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对于新修改、新发布的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各地要及时组织培训和学习。 结合音像、演出、娱乐、艺术品、电影及网络文化等市场的特点,确定2002-2005年度培训目标。 2002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的阶段性任务是:了解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文化市场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基本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及与网络文化管理有关的基础性网络知识,熟练掌握并运用音像市场管理法规及音像制品鉴定等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文件,网络文化管理政策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音像制品分销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违法音像制品鉴定技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