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八)《内蒙古广播电视报》发布“口香胃静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出现“治愈口臭”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买三赠一”等违法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湖北广播电视报》为武汉市台北医院发布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未标明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变相宣传治疗性病,称“最新疗法,一疗程根治,永不复发”,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规定。 四、广播电视报是引导收听收看节目的专业报纸,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虽然其广告发布数量相对不多,但针对性较强,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各地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要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应结合广告监管日常工作,对本辖区此类报纸广告进行监测和规范。这次检查发现,个别曾被通报和向社会曝光的违法广告仍有发布,应引起当地广告监管机关重视。 附件:各报违法广告发布情况(略) 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