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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人发[2001]110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对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 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全系统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和人事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对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提高“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重要指示,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加入WTO之后,对税务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将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学习能力的竞争。要树立起在国税系统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人事干部队伍的观念,为提高国税系统的人事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国税系统行政管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对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各级领导和人事教育部门要重视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要严格遵循人事部《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人事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与任务和培训重点与要求开展相应培训工作。要依据本“意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措施。各级教育培训部门要将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年度培训规划和培训经费预算中,充分利用已有的培训基地与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每年度的培训计划和每个培训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并分别报送总局人事司综合处和教育中心办公室。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总结由总局汇总后报人事部。 三、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干部教育培训,采取总局统一规划,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方式。总局人事司按照“人事部规划”的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制定全系统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和总体培训规划;总局教育中心与人事司共同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正副处级干部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依据总局有关培训的总体规划,制定本系统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实施计划,并结合本系统培训管理要求,划分对各级人事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权限,教育部门及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本系统各级人事干部培训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四、2002年至2005年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干部培训总体规划 2001年7月“人事部规划”下达之前,总局举办了人事处长培训班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分别举办了人事科、股东培训班,取得较好的效果。根据“人事部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培训工作重点与要求,国税系统“十五”期间人事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是“人事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全员培训,其中要注重抓好人事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 (一)2002年,没有举办本系统的人事科、股长的培训班的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人事管理工作规程和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内容的培训。目的是在机构改革人员交流轮岗后,使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掌握人事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各项人事工作的具体规程,熟悉人事管理基本知识,规范各级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二)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应用进度,总局将分期举办以人事管理软件操作和税务系统局域网的使用等人事管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骨干人员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也要在本系统开通并使用人事管理软件同时,分层次对各级人事干部进行人事软件操作使用为内容的轮训。目的是使每个人事干部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人事管理软件操作技能,熟悉本系统局域网络和因特网的一般知识和使用操作,扎实地做好人事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为人事管理工作手段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2003年至2005年按照“人事部规划”的培训内容、要求和统一教材,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事改革工作实际,在国税系统内开展以国家领导人关于人事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现代人事管理技能、人事政策法规和普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干部专业知识全员轮训。目的是提高人事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人事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从而提高人事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四)2005年总局将适时举办以领导科学和研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为内容的人事处长培训班。目的是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研讨,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长领导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 附件: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