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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2]21号
【颁布时间】 2002-03-05
【实施时间】 2002-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要做好以“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为主题的宣传月征文比赛和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税收题材电视连续剧《血脉》的组织工作。宣传月期间总局办公厅和中国税务报社将共同举办以“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为主题的宣传月征文比赛,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还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由总局办公厅和中央电视台影视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拍摄的税务题材电视连续剧《血脉》,这是一部反映税务干部献身税收事业、维护税法尊严的电视剧,有较强的艺术性、可视性,对宣传税法、树立良好的税务队伍形象将起到积极作用,届时各地要组织干部职工收看。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宣传月活动已成为向全社会宣传税收的知名“品牌”,被社会各界所接受。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这种“品牌效应”,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专项计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
  
  (二)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联系,主动汇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思路、部署,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要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税收知识,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带头依法治税,在各级领导中形成学税法、讲税法、严格遵守税法的氛围;另一方面要力争通过邀请领导撰写文章、发表电视、广播讲话、题词、致信等形式,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形成声势。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一些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形成合力、扩大影响。
  
  (三)区分层次,加强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要注意区分层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人员的实际,安排多种形式的宣传项目,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对涉及税收政策调整、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严格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进行宣传、防止出现偏差。
  
  (四)加强交流,做好总结。宣传月期间,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02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同时,为了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效果,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赴各地了解、检查、督促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宣传月结束后,总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地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月总结报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
  
  附件:
  
  
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

  
  1.诚信纳税,利国利民
  
  2.税收:国家的命脉
  
  3.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
  
  4.依法治税、从严治队
  
  5.深入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
  
  6.深入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7.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
  
  8.有效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9.有了您的纳税,才有共和国的繁荣
  
  10.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1.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2.依法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权利
  
  1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4.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
  
  15.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16.偷税抗税违法,纳税协税光荣
  
  17.全国少年朋友都来做税法小小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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