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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02]55号
【颁布时间】 2002-03-04
【实施时间】 2002-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2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遴选首批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部系统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部制定并下发了《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今后五年要加强对优秀科技帅才的培养,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能力的科研群体;实施国土资源部百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培养100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并以项目的形式优先给与支持;面向全系统,培养300名适应国土资源科技发展需要,有扎实工作基础的青年科技人员,建立健全科技骨干队伍。部将通过科研项目支持,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对人才开展进修、培训等推动科技队伍的建设。
  
  2002年,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将正式启动,并开展“百人计划”和“青年科技骨干”首批人员的遴选。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组织及申报材料的编写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省的组织申报,部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统一申报。
  
  申请“百人计划”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百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及各直属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经筛选后统一报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申请“青年科技骨干”的申报材料及程序参照“百人计划”执行,并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为申报“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地方以省为单位)申报“百人计划”不超过二人。“青年科技骨干”的申报暂限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每个省申报名额不超过三人。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百人计划”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5月1日,申报“青年科技骨干”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6月1日。请各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提交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杜官印高锦曦
  
  电话:(010)66558427,66558425传真:(010)66558429
  
  电子邮件:gydu@mail.Mlr.Gov.Cn
  
  四、评审工作。
  
  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的评审和终审工作;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实施和协调。
  
  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选拔出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竞争,同时要逐步在本单位内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今后的选拔工作奠定基础。
  
  
二00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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