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企[2002]52号
【颁布时间】 2002-03-04
【实施时间】 2002-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财政部关于解决原大石桥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拖欠职工工资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报来《关于解决原大石桥镁矿耐火材料总厂破产拖欠职工工资的请示》(辽财企[20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由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原大石桥镁矿耐火材料总厂拖欠的职工工资2765万元。该项支出列2002年“1906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支出”预算科目。
  
  二、请及时将此款拨付到职工手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对该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要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请你厅将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财政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