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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颁布时间】 2002-03-01
【实施时间】 200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3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教育部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2.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要积极开发和合理利用各类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已有的建设条件,重视卫星数字广播在教师教育信息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教师教育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师教育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当地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与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校校通”工程的实施,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坚持探索创新,注重应用
  
  ——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突破传统教师教育的时空观,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积极研究、探索和实践在信息环境下教师教育教学的理论、观念、内容、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推动我国教师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和教师教育质量的显著提高。
  
  4.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
  
  ——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应采取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结合的多渠道经费筹措体制。国家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将主要用于对教师教育信息化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的支持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
  
  ——各地在逐渐加大对本地教师教育信息化的投入之外,要适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依托自身优势,积极探索争取国内外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合作,引进技术、管理和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机制,实施滚动开发,在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的同时,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教育信息产业。保证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
  
  请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和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工作,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告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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