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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2-27
【实施时间】 2002-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3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粮食局发出关于抓紧做好国家储备粮库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前,国家粮食局发出《国家粮食局关于抓紧做好国家储备粮库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管[2002]38号),指出,为落实国家计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九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加快在建国债项目年内收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完成国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尾工作,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粮食局和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要加快三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建设。
  
  通知指出,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扩大国内需求,增发长期建设国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并决定利用国债资金建设900亿斤国家储备粮库。四年来,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大批粮库已经建成,并陆续装入新粮,这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抵御自然灾害,稳定国内市场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强调,为了在2002年底干净利落地完成全部在建粮库工程,尽快发挥国债投资效益,各有关地区和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九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加快在建国债项目年内收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调整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粮库项目如期完工,为保持今年社会稳定和较高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为确保三批粮库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有关领导与各省(区、市)主管省长(主席、市长)签订的“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建设责任书”中的各项承诺,重申任务,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各省(区、市)计委、粮食局或公司的管理职能,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粮食局决定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建库管理工作: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创造有利条件加快项目进度。国家建库办对自身的工作作风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就项目审批进度、设备招标、精减会议、提高工作效率、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作出明确的承诺。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分解落实建库责任。国家粮食局将重点加强对进度落后地区和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有关省(区、市、公司)要根据全国统一进度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制订所辖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建立进度预警机制,快速反映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将根据各省(区、市、公司)三批粮库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罚。
  
  通知还要求,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地区和单位,要就有关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问题向国家粮食局作出承诺,送国家粮食局管理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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