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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第四季度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处理用户申诉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第四季度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共受理用户申诉1310件,其中:采用电话方式申诉的有1058件、采用信函方式申诉的有93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诉的有83件、采用传真方式申诉的有71件、采用来访方式申诉的有5件(详见附表一)。 正式立案的申诉案件有77件,占受理申诉量的5.88%;其它的申诉多为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二、具体情况 (一)各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的情况 在正式立案的77件申诉案件中,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信)被申诉17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被申诉24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被申诉31件,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网通)被申诉2件,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通公司)被申诉2件,其它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共计1件(详见附表二)。 (二)电信用户申诉的分类 2001年第四季度,用户申诉主要集中在移动电话业务方面,在正式立案的77件申诉案件中,固定电话业务方面的申诉15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19.5%;移动电话业务方面的申诉42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54.5%;IP电话及各类电话卡业务方面的申诉14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18.2%。 在正式立案的77件申诉案件中,按用户申诉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分类,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申诉(详见附表三): 申诉乱收费的1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1.3%; 申诉资费争议的16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20.8%; 申诉服务质量的43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55.8%; 申诉通信质量的15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19.5%; 申诉其它问题的2件,占立案申诉总量的2.6%。 (三)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情况 截止到2001年12月底,在正式立案的77件申诉案件中,已结案74件,占立案总数的96.1%。 附表一: 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受理用户申诉的基本情况 ┏━━━━━━┯━━━━┯━━━━┯━━━━┯━━━━┯━━━━┯━━━━┓ ┃ 申诉方式 │电话│信函│电子│传真│来访│ 合 计┃ ┠──────┼────┼────┼────┼────┼────┼────┨ ┃月份│││邮件│││(件)┃ ┠──────┼────┼────┼────┼────┼────┼────┨ ┃ 10月 │ 397│27│19│26│ 3│ 472┃ ┠──────┼────┼────┼────┼────┼────┼────┨ ┃ 11月 │ 288│31│21│23│ 2│ 365┃ ┠──────┼────┼────┼────┼────┼────┼────┨ ┃ 12月 │ 373│35│43│22│ 0│ 473┃ ┠──────┼────┼────┼────┼────┼────┼────┨ ┃ 合计(件) │1058│93│83│71│ 5│1310┃ ┗━━━━━━┷━━━━┷━━━━┷━━━━┷━━━━┷━━━━┷━━━━┛ 附表二: 主要电信业务经营者被申诉情况 ┎───────┬────────┬────────┬──────────┒ ┃ 经 营 者 │被申诉的│被申诉量│2001年12月底┃ ┠───────┼────────┼────────┼──────────┨ ┃名 称 │电信业务│ (件) │ 用户数(万户) ┃ ┠───────┼────────┼────────┼──────────┨ ┃│固定电话│11│ 17886.6┃ ┠───────┼────────┼────────┼──────────┨ ┃│因 特 网│ 3│1341.4(拨号注册)┃ ┠───────┼────────┼────────┼──────────┨ ┃│电话信息服务│ 1│ — ┃ ┠───────┼────────┼────────┼──────────┨ ┃│ IP电话 │ 1│ — ┃ ┠───────┼────────┼────────┼──────────┨ ┃ 中国电信 │电 话 卡│ 1│ — ┃ ┠───────┼────────┼────────┼──────────┨ ┃│固定电话│ 2│ 16.75┃ ┠───────┼────────┼────────┼──────────┨ ┃│GSM移动电话 │13│409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