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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2-02-18
【实施时间】 2002-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旅游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把整顿规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相结合。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保障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旅游市场秩序好转的重要举措,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当前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青年文明号”活动,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探索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工作,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的方式方法,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
  
  (五)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是一项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对治理导游私拿回扣这样比较复杂的问题,一定要先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避免产生偏差;对开展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旅行社管理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实施计划,重点指导,整体推进。各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同,面临的情况不同。因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旅游城市政府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住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切实解决,推动旅游市场秩序的有序发展。各地要及时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报告国家旅游局。
  
  五、工作安排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分三个工作阶段。
  
  (一)第一阶段(一季度):
  
  1月8日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省旅游工作会议发动,同时各省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制定“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年”工作方案,确定主题年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月底召开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工作部署会议,全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全面启动。
  
  (二)第二阶段(二季度、三季度):
  
  各项改革开放和政策调整措施逐步到位,导游人员管理组织体系全部建立,动态管理开始运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紧密跟进。“五一”以前优秀旅游城市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对导游人员计分上岗情况进行集中执法大检查;“游客反馈”、“新闻监督”和行业督导机制全面启动,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旅游城市发出《整改通知书》。开展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打假打非联合行动”。集中力量对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始实施导游人员和旅行社公示制度。
  
  (三)第三阶段(四季度):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各旅游城市的交叉检查,对主题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督查。
  
  附件:一、国家旅游局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2002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方案
  
  三、关于建立“社会导游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
  
  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一:
  
  
国家旅游局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何光暐副组长:孙钢、张希钦、顾朝曦、王军、佟华龄
  
  成员:徐惠芳、杜一力、刘铁森、张坚钟、沈蕙蓉、祝善忠、魏小安、董培南、李悦中、李广和、张润钢、刘志江、陈志学、唐洪广、曲振华、李凤琴、李南、蒋齐康、钟海生、林山、李任芷
  
  办公室主任:张希钦(兼)
  
  办公室副主任:杜一力、刘铁森、张润钢、刘志江
  
  办事机构:质量规范与管理司、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附件
  
  附件二:
  
  
2002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方案

  
  “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方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中国旅游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的主体,是中国旅游业对外形象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的落脚点,是中国旅游业实现规范管理的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针对我国旅游市场目前存在的某些秩序混乱的现象,为充分发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政府主导作用和综合治理的功能,国家旅游局决定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主题年”的工作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主体,以优化旅游环境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为目标,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建治并举的工作格局,再续创优工作的强力局面,促进中国旅游环境的整体优化。按照国家旅游局《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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