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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管司办字[2003]10号
【颁布时间】 2002-02-16
【实施时间】 2002-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闪淳昌
  
  副主任:吴晓煜
  
  委员:梁嘉琨、黄玉治、田淮俊、苏振林、黄毅、陈光、石少华、金磊夫、许传播、白海金、窦庆峰、瞿弦和、张力娜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局宣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金磊夫兼任。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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