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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2-11
【实施时间】 2002-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5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计委关于2002年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网络专项的公告


  为了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经研究,我委决定2002年继续组织实施信息网络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专项重点
  
  根据信息网络专项“支持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产品”的原则,2002年信息网络专项重点支持宽带应用系统、公共资源库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产品的产业化。
  
  (一)宽带应用系统
  
  重点支持:宽带环境下的网管、计费、监控系统以及其它适用宽带网络环境的应用系统。
  
  (二)公共资源平台
  
  重点支持:实现不同数据库间信息共享的信息系统、各种业务应用的软件平台、中间件等产品。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
  
  重点支持:多媒体应用、中文信息处理、机器翻译等各种网络信息化应用产品。
  
  (四)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等关键软件
  
  (五)信息网络关键设备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具备产业化的条件,能达到基本的经济规模。对目前还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技术和产品,不在本项目的受理范围之内。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02年3月20日,有关部门和地方计委将所有组织的项目建议书(一式十份)、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附软盘)、银行对该项目的贷款意向等有关文件,报送国家计委高技术司。
  
  (三)项目由有关部门和地方计委统一申报,不受理项目单位的汇报。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相关情况的准备工作,已用于入围参加答辩。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项目的技术基础,包括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和专利、知识产权等情况;项目初步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包括技术路线、配套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包括企业经营业绩、技术开发能力、资产负债及管理水平等情况;项目的预期效益,包括产业化前瞻、国内外市场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五)初步定于2002年4月进行专家评选。有关最后入围参加答辩评选的项目及评选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专家初评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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