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劳社部函[2002]36号
【颁布时间】 2002-02-09
【实施时间】 200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海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的请示》(琼人劳保(2002)2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表:海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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