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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环发[2002]27号
【颁布时间】 2002-02-07
【实施时间】 2002-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5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授予招远市、惠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招远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招远市、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和山东省、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示和审定,决定授予招远市、惠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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