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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人办发[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2-06
【实施时间】 2002-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6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测算结果,经研究,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确认无误后,以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认真地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附表:200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六日
  

  附表:
200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专业代码│级别│中级│ 初级 ┃
  
  ┃│科目││┃
  
  ┠─────┼──────────────────┼─────┼───┨
  
  ┃----│基础│70│64┃
  
  ┠─────┼──────────────────┼─────┼───┨
  
  ┃01│工商管理│78│56┃
  
  ┠─────┼──────────────────┼─────┼───┨
  
  ┃02│农业│84│63┃
  
  ┠─────┼──────────────────┼─────┼───┨
  
  ┃03│商业│78│55┃
  
  ┠─────┼──────────────────┼─────┼───┨
  
  ┃04│价格管理│74│56┃
  
  ┠─────┼──────────────────┼─────┼───┨
  
  ┃05│营销│70│55┃
  
  ┠─────┼──────────────────┼─────┼───┨
  
  ┃06│物资│74│55┃
  
  ┠─────┼──────────────────┼─────┼───┨
  
  ┃07│财政│75│55┃
  
  ┠─────┼──────────────────┼─────┼───┨
  
  ┃08│税务│84│55┃
  
  ┠─────┼──────────────────┼─────┼───┨
  
  ┃09│金融│83│57┃
  
  ┠─────┼──────────────────┼─────┼───┨
  
  ┃10│保险│70│62┃
  
  ┠─────┼──────────────────┼─────┼───┨
  
  ┃11│运输水路│84│66┃
  
  ┠─────┼──────────────────┼─────┼───┨
  
  ┃12│运输公路│77│55┃
  
  ┠─────┼──────────────────┼─────┼───┨
  
  ┃13│运输铁路│78│56┃
  
  ┠─────┼──────────────────┼─────┼───┨
  
  ┃14│运输民航│84│60┃
  
  ┠─────┼──────────────────┼─────┼───┨
  
  ┃15│人力资源│80│59┃
  
  ┠─────┼──────────────────┼─────┼───┨
  
  ┃16│邮电│83│70┃
  
  ┠─────┼──────────────────┼─────┼───┨
  
  ┃17│房地产│76│55┃
  
  ┠─────┼──────────────────┼─────┼───┨
  
  ┃19│饭店管理│67│56┃
  
  ┠─────┼──────────────────┼─────┼───┨
  
  ┃20│工商行政│80│68┃
  
  ┠─────┼──────────────────┼─────┼───┨
  
  ┃21│建筑│83│59┃
  
  ┗━━━━━┷━━━━━━━━━━━━━━━━━━┷━━━━━┷━━━┛
  
  注:中、初级基础试卷总分为150分;中级专业试卷总分为140分,初级专业试卷总分为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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