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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70号)精神,结合民航的实际情况,现将调整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人员工资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至二)。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附表一: 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职务工资标准 等级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一级飞行员57661966270574880385891396810231078113311881243129813531408 二级飞行员438465492519546583620657694731 768 805 842 879 916 953 三级飞行员363381399425451477503529555581 607 633 659 685 711 四级飞行员324339354376398420442464486508 530 552 574 596 注:1、此表适用于依据《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受聘的飞行专业人员。飞行专业人员包括:飞行驾驶员、飞行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 2、根据人薪函(1988)2号文件的规定,民航机关、事业单位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提高30%,其提高后的工资标准对应表见附表二。 附表二: 提高民航事业单位飞行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职务工资标准 等级一 二 三 四 五 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一级飞行员750805860915970104211141186125813301402147415461618169017621834 二级飞行员570604638672706755 804 853 902 951 100010491098114711961245 三级飞行员472495518552586620 654 688 722 756 790 824 858 892 926 四级飞行员421440459488517546 575 604 633 662 691 720 749 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