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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标兵”和“五好家庭”的评比活动,广泛开展国家粮食局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 (十五)各单位要认真搞好支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道德文明建设的典型,利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纪念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元旦、春节、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纪念日,举行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开展历史、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 (十六)制定并印发《国家粮食局工作人员道德守则》,具体内容为: 1.爱祖国爱人民爱国家粮食局;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2.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诚信求实;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服务基层。 3.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强不息;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 4.讲究卫生美化环境注意小节;举止文明礼待宾客胸襟大度。 5.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团结邻里互帮互助。 (十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在本单位营造良好的道德建设氛围。要精心组织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注意文体活动的品位。要坚持正面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符合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对于任何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要坚决进行抵制和批判。对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的不良内容要坚决抵制,严禁传播。 (十八)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良好的道德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各单位要坚持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相结合的方针,将道德建设同具体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贯彻措施,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逐步培养干部职工的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