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2]12号
【颁布时间】 2002-02-01
【实施时间】 2002-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7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

[接上页]

  (六)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序进行,各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工作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海关H883/EDI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海关在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的同时将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给海关总署。各海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监控,确保数据传输到位。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将企业确认交单的数据汇总处理后,每日传输给国家税务总局。
  
  (七)各海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出口退税商品的实际监管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密切与税务部门的联系配合。
  
  四、出口退税子系统工作安排
  
  (一)自2002年2月起,选定北京地区10家企业进行试点工作。(名单见附件2)
  
  (二)为做好出口退税子系统试点工作,现将《公告》稿(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于试点时对外公布。
  
  (三)试点地区国税局和海关应设立热线值班电话并对外公布。
  
  (四)试点期间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热线值班电话:63417601;
  
  海关总署热线值班电话:65195991;
  
  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65195656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02年2月1日
  

  附件1:
  
  
公告

  
  为规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骗税的违法活动,改善管理部门服务质量,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加快企业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开发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并定于2002年2月起在北京地区10家企业试运行,试点成功后,在北京地区全面推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退税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出口退税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入试点运行的子系统之一。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司,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电子底账,使海关、税务、外汇、外经贸等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的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结关信息查询及网上交单等操作功能。企业可通过本系统查询本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电子数据,经选择确认后在网上向退税部门提交有关单证的电子数据。
  
  二、出口退税系统的企业身份认证
  
  (一)企业必须经过身份认证方可进入出口退税系统,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系统根据操作员输入的密码进行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未通过身份证的企业将无法开展相关的出口退税网上操作。
  
  (二)企业应确定负责本企业办理退税的人员并向本地区国税局申请身份认证,参加相关培训。人员如有变化,应提交前5天向本地区国税局办理更改手续,重新进行身份认证。
  
  三、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网上交单操作流程
  
  (一)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
  
  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向国税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其他单据,如:专用税票、核销单等数据暂不通过本系统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陆本系统,选择“单据提交”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底帐数据。
  
  2、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3、用户选择并点击准确提交的数据,使用“”选择提交功能,即可完成向国税局的单据提交任务。
  
  4、用户也可使用“批量提交”的功能将相关数据集中提交国税局。
  
  (二)结关信息查询
  
  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本系统向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过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陆本系统,选择“结关信息查询”功能,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
  
  2、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出该页结关信息列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热线值班电话:6341760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热线值班电话:88371962
  
  海关总署热线值班电话:65195991
  
  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65195656
  
  北京海关热线值班电话:65194327
  
  
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海关
  
   年月日

  
  附件2:
  
  
北京市口岸执法系统试点企业名单

  
  海关代码企业名称
  
  1102919142中华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08919128中仪恒力进出口公司
  
  1108919085中机通用机械贸易公司
  
  1102919033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
  
  1102919105中设通用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105910086北京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102910057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102919016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102919062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1102919027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