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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1-05-31
【实施时间】 2001-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87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抓紧做好当前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香港特区菜市场的活鸡发生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澳门特区也从鹅中分离到H5N1病毒。为此,香港特区政府已决定扑杀销毁全港120万只家禽,并要求暂停接受内地家禽供港。澳门特区政府也采取了类似措施。受此影响,内地活家禽对港澳出口已暂时停止。在此期间,为做好内地其他畜禽产品对港澳地区的供应和活家禽恢复出口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方面要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做好其他畜禽产品对港澳地区的出口供应。
  
  (一)代理机构要密切跟踪、准确把握畜禽产品市场动向,及时向外经贸管理部门、发证机关和出口企业通报情况,提出活畜、冻品月配额调整的具体建议。
  
  (二)广州和深圳特办要根据近期港澳地区市场变化和代理机构的建议,对近期活猪、活牛及冻品的日配额、月配额进行及时调整,并确保出口许可证的及时发放。
  
  (三)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活畜和冻品的出口情况及时调整二次分配,优先保证经营实力强、出口进度快的冻品经营企业的出口配额,冻品配额总量不足的,要尽早上报,不得拖延。
  
  (四)出口企业要注意提前备足货源,保证随时发运供应。同时,经营企业和供货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饲料、生产、加工、运输、储运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盐酸克伦特罗违禁药物事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做好活家禽恢复出口的各项准备。
  
  (一)代理机构要严密跟踪禽流感事件的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主动与特区政府部门和内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推动尽早恢复活鸡供应。
  
  (二)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主要企业和主供鸡场的工作,指导它们继续加强家禽防疫检疫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活家禽恢复供应的质量和数量。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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