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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今天发布了《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决定对我国现行部分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降低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改革计费单元 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分钟0.5元、0.6元、0.8元和1元四级计费统一调整为一级计费,将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资费标准为每6秒钟0.07元。 资费调整后,法定节假日、夜间国内长途电话费优惠问题,由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并报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备案后执行。 二、降低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改革计费单元 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种,国际电话不再区分被叫地点,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8元,港澳台电话不再区分广东省和内地呼叫,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2元。 三、降低出租电路资费 (一)大幅度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简化计费档次 将国内出租电路的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省内、省际800公里(及以内)和省际800公里以上5档资费合并为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长途3档资费,同时大幅度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标准,以鼓励用户使用高速率电路,提高传输效率,降低电路租用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降低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 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平均下调72.8%。 为进一步破除垄断、鼓励竞争,除中国电信外的其他允许经营国内长途电话、国际电话和出租电路业务的运营企业,其资费标准可在不低于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提出资费方案,每年一次报信息产业部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四、调整固定本地电话资费结构,改革计费单元 (一)改革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的计费办法 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不再按交换机容量(本地网营业区内的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划分级次,统一归并为省会城市、地市县、农村及办公电话4个级次计费。同时,考虑到各地发展不均衡,为避免全国“一刀切”,各级次中分别划分几个不同档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物价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后,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内用户中继线也不再划分级次及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中继线,基本月租费统一调整为每月100元。 (二)调整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改革计费单元 结合社会各界对计费单元改革的意见,在进行计费单元改革的同时,调整固定电话的本地网营业区划分范围及通话费标准。 1、在一个行政县范围内实行城乡通话费同价,降低农村用户通话费用 将固定电话的本地网营业区范围扩大到行政县(含县级市,下同),在同一行政县内通话均执行本地网营业区内(市话)资费标准。 由于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中,约40%为县内区间通话。营业区扩大到县后,农村用户的通话费支出将大幅度减少,将有效地减轻农村用户负担,促进城乡交流。 2、调整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市话)资费 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营业区内通话费计费单元由按3分钟一次计费改为按首次3分钟,以后每1分钟计费1次,首次3分钟资费标准为0.18元、0.2元、0.22元;以后每分钟资费标准为0.09元、0.1元和0.11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物价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后,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营业区内资费调整后,对不同通话时长用户的支出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总体来说,将减少城市用户与农村用户话费支出差别过大的矛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五、降低互联网业务资费 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将用于互联网业务的数字中继线月租费由4500元调整到2000元。 为鼓励互联网用户的发展,拨号上网用户的通信费一律由现行按市话资费减半收取(每3分钟1次0.08至0.11元),统一调整为每分钟1次0.02元;并鼓励运营企业试行包月制的通信费用,试行资费标准报信息产业部批准后执行。 ISP与电信企业之间资费结算标准,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为促进竞争,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和市场状况,自行制定网络使用费标准,以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跨省经营互联网业务提供商,资费标准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备案;经营地方性互联网业务的运营商,资费标准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由于拥有接入网的优势,其网络使用费需报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