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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政字[2000]079号
【颁布时间】 2000-12-15
【实施时间】 2000-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00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接上页]

  10.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社区是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适宜于开展体育活动。社区体育要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应当注重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积极为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身体锻炼的场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包括建立俱乐部,使社区体育经常化、制度化,并把体育管理作为社区的一项工作职能。
  
  11.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老年人、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各类体育组织应当为他们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帮助。新建体育场馆要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特点。体育组织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12.倡导民族传统体育。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开发民族体育资源,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少数民族地区要把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与增进民族团结联系起来。努力推动中华武术走向世界。在弘扬中华民族体育的同时,依法加强对各武术、气功团体的管理,做好反封建迷信、反邪教侵害的工作。
  
  四、制定和实施新世纪的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竞争实力
  
  13.制定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以新世纪我国在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全面部署竞技体育的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举国体制”,明确中央和地方发展竞技体育的责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国家与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竞技体育的多元功能与作用,全面提高我国在国际体坛上的竞争实力。
  
  ——调整项目结构,完善项目布局。确保原有的优势项目,拓展新的优势项目,提高基础项目的水平、根据不同项目的任务和特点,建立运动项目评估制度,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大对承担重点项目任务的地方和单位的支持力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认真总结本国训练经验,大胆引进国外先进训练理论,不断改进现行的训练手段、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各级各类运动训练基地建设,改善运动训练条件。集中财力和物力,重点建设3-5个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全国综合性训练基地和一批全国性单项训练基地。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国家队。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有偿训练、有偿输送制度。开放体育竞赛市场,通过招标、申办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承办各类体育竞赛。完善全国运动会竞赛制度,改革全国运动会的赛制和奖励办法。
  
  14.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继续贯彻“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重视文化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保证优秀运动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比例,运动队逐步向院校化过渡,为优秀运动员提供更为便利的入学、深造条件。
  
  15.建立体育人才交流市场。鼓励体育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充分开发人才资源。继续实行运动员注册制,经过注册的运动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序、有偿的转会和交流。
  
  16.努力提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教练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教练员文化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逐步建立教练员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中青年教练员的培养深造,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项目要建立职业裁判员队伍。要逐步建立健全裁判员培训、晋升\选派和处罚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在保护裁判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裁判纪律。
  
  17.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训练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业余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鼓励和支持社会以及个人资助、兴办业余训练。继续发挥各地体育运动学校在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其与各地的高等院校结合,提高办学规格,增强办学效益。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积极兴办业余训练,建立后备梯队,保证队伍衔接。
  
  18.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要与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坚定不移地贯彻“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方针。严肃整治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打假球和裁判员执法不公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开展体育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加强和发挥法制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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