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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专[2000]454号
【颁布时间】 2000-07-03
【实施时间】 2000-07-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16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及许可证生产企业生产的外国牌号卷烟在国内市场销售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交易中心:
  
  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部分外国卷烟牌号在国内中外合资烟厂及国内烟厂进行许可证生产。为加强卷烟销售管理,现就国内生产的外国牌号卷烟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厂家及卷烟牌号
  
  1.厦门华美卷烟有限公司生产牌号为:“骆驼”牌卷烟(含软包、硬盒卷烟,均为83mm)、“云丝顿”牌卷烟(含软包、硬盒卷烟,均为83mm)。上述均为混合型。
  
  2.山东乐富门烟草有限公司生产牌号为:“金黑猫”牌卷烟(硬盒84mm),“乐富门”牌卷烟(硬盒84mm)、“国际黑猫”牌卷烟(硬盒84mm)。上述均为烤烟型。
  
  3.吉林延吉卷烟厂生产牌号为:“骆驼牌”卷烟(含软包、硬盒卷烟,均为84mm)。混合型。
  
  二、卷烟销售及专卖管理
  
  上述牌号是经国家批准在国内计划生产,并按国产卷烟交纳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这些卷烟在国内市场销售应按照国产卷烟对待,由烟草公司系统负责在国内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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