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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现将《关于烟草行业实现经济运行三年规范目标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本省烟草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国家局。 近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行业工作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整顿经济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但长期以来形成的烟草专卖系统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规的不规范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如烟叶非正常渠道购销现象相当普遍,系统内一些单位和个人与烟贩子勾结,非法倒买倒卖烟叶,牟取暴利;许多企业物资采购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甚至为捞取回扣,造成资财浪费也在所不惜;有的卷烟工业企业超产瞒产,低价竞销,搭售样品烟及各种名目的回扣、让利相当严重;有的企业私自购进烟机设备,不按规定处理闲置和淘汰设备,甚至将烟机设备流入非法烟厂;卷烟工业企业以商补工不规范问题相当普遍,有的导致触犯财经纪律;卷烟经营体外循环严重存在,大进大出,整进整出,卖大户,低价甩卖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表现突出;有的省对卷烟购进设置种种障碍,厂家、限牌号,甚至公开索要让利回扣;有的企业和个人与烟贩子串通,非法倒买倒卖卷烟,甚至为烟贩子提供合同、帐号、准运证和资金,等等。为切实纠正和克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国家专卖要求的烟草经济新秩序,推动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局明确提出要把规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两、三年全行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就切实抓好烟草行业经济运行的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经济运行三年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坚持从严治烟,从严治企,辣手治乱,整顿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从今年起,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整顿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在全行业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稳定、公正而又充分体现竞争、激励机制的烟草经济运行秩序。经济运行三年规范总体目标是:在一年内,所有烟叶、卷烟和其它各类烟草专卖品一律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所有非专卖品烟用物资购进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健全和完善网络建设,两年内形成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的卷烟销售体系,基本解决卷烟销售体外循环问题;下决心用两年的时间加强对烟叶流通的治理整顿和体制改革,在三年内建立起烟叶生产、购销的正常秩序,基本解决烟叶流通体外循环问题。 二、具体要求 (一)切实抓好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和体制改革,规范烟叶经营行为 1、全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国烟运[2000]172号)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开展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通过对1998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发生的每一笔烟叶经营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搞清烟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非正常渠道购、销烟叶,烟贩子插手烟叶经营活动,内外勾结、非法倒买倒卖,个人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认真宣传烟叶经营规范单位的经验,建章立制,坚决遏制烟叶经营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建立烟叶流通正常秩序。 2、认真总结国产烟叶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规则和制度,加大对交易合同检查监督力度,提高合同履约率,保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要积极创造条件,力2000年年底前实现进口烟叶在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看样订货。 3、切实抓好烟叶流通体制改革,两年内县级烟草公司及打叶复烤企业不再直接经营烟叶调拨业务,由分公司统一经营烟叶,统一结算烟叶货款;力争三年内全面推行原烟交接,打叶复烤企业实行委托加工;取消挂杆复烤。 (二)加强卷烟销售城乡网络建设和经营管理,切实规范卷烟销售行为 1、要切实加强卷烟销售管理,严格控制货源,稳定销量,坚决制止大进大出、倒买倒卖卷烟,努力提高烟草系统卷烟市场占有率。2000年全国统计销售量占国家局核定销售量的比率要达到90%、2001年达到92%、2002年达到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