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颁布时间】 2004-08-20
【实施时间】 2004-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8月20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二、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第(五)项,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组建和运营。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总部应当和连锁门店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具备向连锁门店提供经营指导和配送音像制品的能力。”
  
  三、删去第十三条。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三款。
  
  五、删去第二十条第一款。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