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颁布时间】 2004-07-31
【实施时间】 2004-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八条中的“国家批准的”。
  
  二、删去第十七条。
  
  三、删去第三十三条。
  
  此外,还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并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著作权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