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专检[1994]第6号
【颁布时间】 1994-08-18
【实施时间】 1994-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79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用丙纤滤嘴材料进行归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卷烟厂、定点烟用丙纤丝束厂、滤嘴成型厂: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中国卷烟滤嘴材料公司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烟人〔1994〕第71号)文件规定,中国卷烟滤嘴材料公司负责对行业内外的烟用丙纤滤嘴材料生产企业在计划、生产、销售、质量等方面实行宏观归口管理并协调、组织上述产品的定货。自1994年9月15日起,凡烟用丙纤滤嘴材料的供销合同,必须经该公司鉴证盖章,方可办理准运证手续,具体管理办法号行发文。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