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信部电[2007]557号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65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传送工作的通知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联系较为紧密,广大电信用户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真实传送有着迫切的需求。为了向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相关运营企业积极洽谈主叫号码传送业务,争取在2008年5月1日前,全面实现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透传。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传送格式应当符合《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2)》(YD/T 1157.2-2003)的要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