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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32号
【颁布时间】 2009-06-12
【实施时间】 2009-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69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32号――关于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见附件)。
  
  该批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II)

  
  序号
  
  归类决定
  
  编号
  
  商 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其它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1
  
  Z2009-088
  
  1104.2300
  
  宠物食用的玉米棒
  
  Comcobs for pets
  
  
  
  商品“宠物食用的玉米棒”是一种将玉米经干燥高温灭菌后,在玉米芯内钻孔插入带有塑料挂钩的圆木棒,悬挂于兔笼内,供兔子啃食。外用丝网包装,每袋两支。
  
  该商品经高温灭菌,且在玉米芯内插入圆木棒,其加工程度已超出第十章的商品范畴,因此,不能归入税则号列1005.9000。 根据第二十三章章注规定:品目23.09的配制动物饲料是由动、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并且已改变了原料的基本特性。由于该商品未改变玉米原料的基本特征,因此,不属于配制动物饲料的商品范畴,也不能归入品目23.09。 该商品属于第十章的谷物进一步加工的产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品目11.04条文注释,“宠物食用的玉米棒”应按经其他加工的谷物归入税则号列1104.2300。
  
  
  
  2
  
  Z2009-089
  
  1522.0000
  
  巴巴苏棕榈果仁沉渣油
  
  
  
  
  
  商品“巴巴苏棕榈果仁沉渣油”为褐色粘稠糊状物,主要成分为脂肪酸和脂肪酸酯混合物,酸价为78.7mgKOH/g油,用于提炼生物柴油。生产工艺为:巴巴苏棕榈果在150度蒸煮2小时,果实剥落后得到的果仁经压榨分离得到毛棕榈仁油;毛棕榈仁油存在储藏池中,浮于上部的棕榈仁油经由上部出口流出,是可食用的,沉于底部的棕榈仁油渣,不能食用的即巴巴苏棕榈果仁沉渣油。
  
  该商品为初榨棕榈果仁后得到的残渣,符合《税则注释》品目15.22商品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巴巴苏棕榈果仁沉渣油”应归入税则号列1522.0000。
  
  
  
  3
  
  Z2009-090
  
  2106.9090
  
  营养米粒
  
  Vitamin enriched rice
  
  
  
  商品“营养米粒”的成分为:大米93%,营养强化剂预混料7%,营养素源为硝酸硫胺素、烟酸、焦磷酸铁,营养素含量为:VB1不少于0.14%,烟酸不少于1.4%,铁不少于0.7%。加工工艺为:将大米或碎米粉碎,加入营养预混料后充分混合,挤压干燥成米粒状。食用方法:与普通大米按比例混合食用。
  
  该“营养米粒”是为增加普通大米营养成分而使用的产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营养米粒”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4
  
  Z2009-091
  
  2303.1000
  
  柠檬酸糟
  
  Corn starch meal
  
  
  
  商品“柠檬酸糟”呈淡黄色粉状,主要指标如下:水分%≤13.0;粗脂肪%≥10.0;粗蛋白质%≥24.0;粗纤维%≤13.0;粗灰分%≤6.5;粗淀粉%≥25.0。商品“柠檬酸糟”为生产柠檬酸两个工段分别产出的两种残渣的混合物。具体工艺过程如下:第一工段:先将原料玉米经过粉碎机粉碎,加入热水调浆后,再加入淀粉酶,用玉米液化器经125℃蒸汽高温喷射液化后,成为流动性较强的淀粉液化液(固液混合物),取80%的该淀粉液化液经过板框过滤机过滤,将滤出的残渣烘干;第二工段:第一工段过滤后的滤液与先前未经板框过滤的20%的淀粉液化液一同输入发酵罐,经发酵后,产生发酵醪(固液混合物),发酵醪经板框过滤机过滤后,滤出柠檬酸清液,输入下一步柠檬酸的提取流程。此工段过滤后残渣与第一工段过滤后残渣按约1:4的比例进行混合烘干得到柠檬酸糟。出口后添加鱼粉、骨粉等就成为动物饲料。
  
  根据《税则注释》,生产柠檬酸过程不能视为酿造过程,且产品由不同工序的残渣混合,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柠檬酸糟”归入税则号列2308.0000。
  
  
  
  5
  
  Z2009-092
  
  2835.2510
  
  正磷酸氢钙(饲料级)
  
  
  
  
  
  商品“正磷酸氢钙(饲料级)”,外观为白色粉末,主要成分为含98%的磷酸氢钙、镁的磷酸盐1%、氟0.16%。生产过程为:用硫酸和磷矿反应制得湿法磷酸,之后通过净化处理去除湿法磷酸中的氟化物、磷酸盐等杂质,净化后的磷酸与由石灰经化灰、过筛除渣、蒸煮、过筛除渣、配浆后得到的石灰乳反应生成磷酸氢钙,经结晶沉淀、过滤、干燥后得到该商品。商品用作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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