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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克政办传[2008]37号
【颁布时间】 2008-05-20
【实施时间】 2008-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8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积极探索,建立防御自然灾害长效机制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对自然灾害做到及时预报、预警、预防,联合起来、协同应对、确保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应急预案。要结合本地已发生灾害的具体情况,完善抗震、防沙尘暴、防汛抗旱等各类应急预案,并继续抓好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村镇房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管,提高农村医院、卫生所、学校等公共场所的设防标准,为村民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三是提高城镇公用基础设施的防灾能力。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管线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完善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制定或修订本地城乡防洪规划,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防灾能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从现在起到6月底,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帮助各乡镇(社区)、学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对辖区内的排查、除险加固及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4237120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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