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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外经贸技函[2007]48号
【颁布时间】 2007-08-29
【实施时间】 2007-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8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申报2007年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贸易的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关于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7]291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7年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出口基地搭建和完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认证服务平台、人员培训平台、国际孵化器平台、试验检测中心等。
  
  (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有关企业、行业商协会、研究机构根据本行业实际需求的共性技术研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进行关键和核心技术研发,加强节能、环保型产品的研究开发。自主研发技术要对整个行业或产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应对技术壁垒都会发生显著带动作用,具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条件
  
  1.能够为重点企业或本行业提供服务,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
  
  2.行业重点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信等级、财务状况良好;
  
  4.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5.其他承担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符合行业或产业的实际需求;
  
  3.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期;
  
  4.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且承担单位产权明晰;
  
  5.经过专家论证的在建或未建项目;
  
  6.未享受中央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本)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资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2.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可在“www.gzboftec.gov.cn-通知”下载);
  
  3.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与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
  
  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于9月17日(星期一)前送达市外经贸局技术处,过期不受理。
  
  附件:2007年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调整资金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调整资金申请表

  
  省市: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项目内容│计划总投资│实际总│申请专│备注│
  
  │││号│├──┬────┤ 投资 │项资金││
  
  │││││合计│其中:企││││
  
  ││││││业自筹资││││
  
  ││││││ 金 ││││
  
  ├──────┼────┼───┼──────┼──┼────┼───┼───┼────┤
  
  ││││││││││
  
  ├──────┼────┴───┴──────┼──┴────┼───┴───┴────┤
  
  │地方商务主管││地方财政厅(局││
  
  │ 意见: ││)意见:││
  
  │││││
  
  │││││
  
  │││││
  
  ││(盖章)│││
  
  ││││ (盖章) │
  
  │││││
  
  ││ 年月 │││
  
  ││日│││
  
  ││││年月│
  
  ││││日│
  
  └──────┴───────────────┴───────┴────────────┘
  
  申报企业/ 行业商协会联系人:联系电话: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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