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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8]41号
【颁布时间】 2008-05-19
【实施时间】 2008-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9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美化城市环境,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在公共、自有或他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户外场所的城市空间,利用路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橱窗、布幅、绘画和实物造型设施等形式设置、张贴、书写、喷绘、悬挂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服务的广告行为。
  
  第四条 宣城市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设置一般规定
  
  第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设置技术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应先规划后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数量、体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质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七条 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文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第八条 依法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有碍市容市貌观瞻或遮挡建筑物原貌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五)利用违章建筑、禁止使用的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和设施的;
  
  (六)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七)在其他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内或载体上设置的。
  
  第十条 招聘、培训、启事、声明等内容的零星印刷品广告,应当张贴在规范设置的信息张贴栏内。信息张贴栏由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居民区、小街小巷选择适当位置设置。
  
  第十一条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设施使用权应当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
  
  第十二条 公共设施使用权拍卖、招标,由市市容管理局组织实施。市市容管理局组织公共设施使用权拍卖、招标时,应当将拍卖、招标方案征求规划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通过拍卖、招标方式取得公共设施使用权的,由市市容管理局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签订公共设施使用合同。公共设施使用权的出让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建设与维护管理。
  
  第三章 申请与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户外广告,应向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
  
  第十四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 广告经营许可证件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二) 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者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
  
  (三)户外广告设置设计方案,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平面效果图、施工图;
  
  (四)设置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和在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应当提交相应机构出具的技术和安全保证证明;
  
  (五) 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宣传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决定,需征得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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