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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97号
【颁布时间】 2008-05-18
【实施时间】 2008-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96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为继续加强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减灾防灾目的。现将德宏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长:柳五三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敏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利生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闫敬东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绍山州气象局局长
  
  胡琦龙州水利局局长
  
  闫信统州交通局局长
  
  赵兴倬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杨成礼州环保局局长
  
  王绍昆州地震局局长
  
  闫生赞州经济委主任
  
  刀承福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钱强州林业局局长
  
  杨晓平州建设局局长
  
  刘新光州财政局局长
  
  王奇州民政局局长
  
  宋雨发州农业局局长
  
  杨守刚州公安局副局长
  
  田树明州卫生局局长
  
  王根顺州教育局局长
  
  余加崇州旅游局副局长
  
  高尔朴芒市公路总段总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肖利生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李娟(州气象台台长),闫敬东(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林(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巡查、督促、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工具和设备;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保持与监测人员的联系;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动态。
  
  二、州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雨情观测信息;指导雨量观测点的业务工作。
  
  三、州水利局:负责辖区内山洪灾害防治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组织清理有碍山洪通泄的河道、沟渠。
  
  四、州交通局和芒市公路总段: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和防治工作;落实系统内的监测人员;完善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警示标牌设施。
  
  五、州发改委和州经济委:负责辖区内水电站和新建电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落实监测人员,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具和设备。
  
  六、州安监局:负责辖区内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健全矿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具和设备。
  
  七、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学校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
  
  八、州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的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景点的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
  
  其余成员单位按州政府下发的《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行。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将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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