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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国资[2007]153号
【颁布时间】 2007-08-20
【实施时间】 2007-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0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及开展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拟股权多元化的试点企业,选聘董事要为建立多元股东结构的公司董事会创造条件。集团公司主业资产若全部或绝大部分注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选聘董事要与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提名的董事相协调。
  
  (五)自2007年开始,已经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应对上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提出完善董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每年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国资委。
  
  (六)对于董事会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国资委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董事会建设和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国资委成立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及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莫德旺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余景涛省国资委副主任
  
  向曙光省国资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改革发展处、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规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宣传与群众工作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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