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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宿发〔2006〕13号)文件精神,为掌握200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市、县(区)计划生育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经研究定于11月份,对乡镇(街道、社区)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全面考核200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分析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为做好下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考评内容 (一)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2006年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及免费技术服务经费配套、奖励扶助金发放等是否到位;社会抚养费是否全部用于计生事业;乡村计生专干工资发放是否落实;队伍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绩效情况:主要抽查2005年以来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期内综合避孕率、出生统计准确率、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等。 (三)市、县(区)各相关部门2006年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考评方法 (一)各乡镇(街道、社区)签状目标的考评工作,由市、县(区)共同组织。市人口计生委在每乡镇(街道、社区)抽取2个村级单位作为入户调查样本点,其中1个村由市抽调的外县(区)混合编组的调查员负责调查,1个村由本县(区)组织的调查员负责调查,两个村调查结果综合,计算出乡镇(街道、社区)2005年以来人口计划生育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市、县(区)计生部门共同完成面上的定性调查工作。 (二)各县(区)签状目标的考评工作由市组织。在对乡镇(街道、社区)调查结束之后,抽取部分样本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用于修正调查结果,得出县(区)目标完成情况。 (三)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考评工作由市、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自查的基础上,抽查部分单位。 (四)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江苏双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 四、考评时间 对县(区)和乡镇(街道、社区)签状目标的考评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5日,对县(区)领导责任制和市各相关部门的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纪律 本次考评,由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抽专人组成流动督查组进行考评纪律的现场跟踪督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考评的时间和考评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一)调查员纪律 1.不在考评期间饮酒; 2.不接受被考评单位宴请和钱物; 3.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考评结论; 4.不抄录、泄露考评情况; 5.不参加与考评无关的任何活动。 违反以上任一条纪律的调查员,一律取消调查员资格;调查员的考评资料将存入电子档案,在复查和之后的调查中,发现有显失公平和弄虚作假的,一律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二)被考评单位纪律 1.严禁用酒水招待调查组成员; 2.严禁向调查员赠送礼品和礼金; 3.严禁带调查员去与调查无关的地方; 4.严禁以各种借口不提供或拖延提供考评所需资料; 5.严禁乡村干部跟随调查员入户调查和阻止群众向调查员反映情况。 违反以上任一条纪律的被考评单位,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并视情况取消先进乡镇申报资格、重管乡镇“摘帽”资格,列入2007年全市重点管理乡镇(街道、社区)行列。对有关责任人将作出严肃处理。 六、考评组织 1.对县(区)领导责任制和市各相关部门的考评,由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部分专(兼)职计生干部进行考评。 2.对乡镇的考评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县(区)计生局协助,抽取调查员360名,随机组成5个大调查组60个小调查组。 3.调查经费由市、县(区)分级负担,市级承担调查员培训、调查用品购置、调查表印制、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等费用,县(区)承担调查员补贴、调查员食宿、调查车辆安排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