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单位: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实施意见 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是将烟草专卖管理活动融入社区,依靠社区组织和群众,强化烟草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社区烟草市场秩序的管理形式。实施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使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回归社会、回归群众,实现专卖管理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对于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区群众生活、促进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文明共建为切入点和结合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依托社区管理平台,健全完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网络,形成布局合理、诚信守法、公平有序、规范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税收入,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行政执法、社区监督、零售自律相结合的烟草市场监控网络,创建“七无”(无无证经营行为、无假冒卷烟、无走私卷烟、无渠道外卷烟、无串码卷烟、无非法批发卷烟行为、无违反限价经营行为)烟草专卖社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烟草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烟草市场竞争环境。 (二)建立烟草专卖管理网络,形成“社区引导、行业扶持、诚信经营、综合监督”的运作模式,实现烟草专卖管理由单纯市场整治向依托社区网络进行综合管理、由打击查处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 (三)依托社区,宣传“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烟草行业价值观,服务发展,回报社会,支持社区文化建设,打造崇德守法、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和睦相处的社会风尚,提升社区形象,促进社区文明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社区监控网络。 建立以行政执法部门、社区烟草专卖监督人员和卷烟网络单位经营者为主体的信息监督网络,实现对社区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社区居委会派出,主要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卷烟零售市场日常管理,收集处理社区专卖监督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等。社区烟草专卖监督人员从社区居委会干部或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中聘任,由社区提名、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颁发聘书,在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责任区内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行为,及时记录反馈各类涉烟不法活动信息等。社区内有关单位要搞好信息收集传递,及时掌握社区卷烟市场最新动态,并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信息;社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要定期与社区有关单位沟通情况,争取支持,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二)实施市场综合监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社区卷烟零售户访销配送工作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类涉烟非法活动,净化卷烟市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联合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整治零售户乱设摊点行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内零售户的税收监管,严厉查处偷、漏税行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牵头作用,引导街道社区支持、配合和参与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协调行动;社区居委会是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要发挥熟悉辖区及居民情况的优势,协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 (三)优化市场营销布局。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城市建设规划和居民消费需求,按照卷烟零售户布局规划以及诚信等级管理标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沟通、磋商等办法,定期向街道社区通报卷烟零售户布局规定、办证条件以及零售户的现状等情况,主动征询街道社区的意见,及时增减调整卷烟零售户,不断优化烟草零售布局。对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及社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符合申办零售许可证条件的,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对烟草零售户的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