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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6]100号
【颁布时间】 2006-10-25
【实施时间】 2006-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1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公安民警训练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核准全省公安民警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黑公政治[2006]131号)收悉。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部2001第62号令)、《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培训办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综[2005]165号)和《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人民警察训练费和住宿费的批复》(黑财综[2006]7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公安系统(含垦区)人民警察训练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训练费
  
  省级承担的训练任务及收费标准见附表一,市级承担的训练任务及收费标准见附表二。培训使用的资料,属于出版社发行的,按照实际定价收取。自行编印的辅导性材料如需收费,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收费标准。
  
  二、住宿费
  
  普通间:10元/人、天;3人标准间15元/人、天;2人标准间20元/人、天。
  
  三、训练结束后需要发放的各种证件不得收费。其他有关事项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人民警察训练费和住宿费的批复》(黑财综[2006]76号)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要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暂试行一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公安干校警察培训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5]7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表一:
  
  
省级承担的训练任务及收费标准

  
  ┌──────┬──────────┬────┬────┬────┬────────┐
  
  │ 培 训│ 培 训│培训时间│培训标准│收费标准│ 培 训│
  
  │ 种 类│ 对 象│ (天) │(元/天 │(元/人 │ 依 据│
  
  ││││ ) │ ) ││
  
  ├──────┼──────────┼────┼────┼────┼────────┤
  
  │初任训练│新录用的人民警察│ 90 │ 10 │90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18条)│
  
  ├──────┼──────────┼────┼────┼────┼────────┤
  
  │晋升训练│晋升各级警司│ 15 │ 10 │15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27条)│
  
  │├──────────┼────┼────┼────┼────────┤
  
  ││一级警司晋升三级警督│ 30 │ 10 │30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28条)│
  
  │├──────────┼────┼────┼────┼────────┤
  
  ││三级警督晋升二级警督│ 15 │ 10 │15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28条)│
  
  │├──────────┼────┼────┼────┼────────┤
  
  ││二级警督晋升一级警督│ 15 │ 10 │15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28条)│
  
  ├──────┼──────────┼────┼────┼────┼────────┤
  
  │首任训练│县(市)区公安副局长│ 30 │ 10 │30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副政委││││(28条)│
  
  ├──────┼──────────┼────┼────┼────┼────────┤
  
  │知识更新训练│各级民警│ 7│ 10 │ 70 │ 公安部第62号令 │
  
  ││││││(24条)│
  
  ├──────┼──────────┼────┼────┼────┼────────┤
  
  │实战技能训练│厅直机关实战单位民警│ 15 │ 10 │150 │公安部公通字│
  
  ││││││ [2003]51号 │
  
  └──────┴──────────┴────┴────┴────┴────────┘
  
  备注:每天8课时。
  
  附表二:
  
  
市级承担训练任务及收费标准

  
  ┌────────┬────────┬─────┬─────┬─────┬────────────┐
  
  │ 培 训│ 培 训│ 培训时间 │ 课时标准 │ 收费标准 │ 培 训│
  
  │ 种 类│ 对 象│(天)│(元/天) │(元/人) │ 依 据│
  
  ├────────┼────────┼─────┼─────┼─────┼────────────┤
  
  │专业训练│警种民警│30│10│300 │ 公安部第62号令(28条) │
  
  ├────────┼────────┼─────┼─────┼─────┼────────────┤
  
  │晋升训练│晋升科级职级│30│10│300 │ 公安部第62号令(27条) │
  
  │├────────┼─────┼─────┼─────┼────────────┤
  
  ││晋升各级警司│15│10│150 │ 公安部第62号令(28条) │
  
  ├────────┼────────┼─────┼─────┼─────┼────────────┤
  
  │首次任职训练│基层科所队长│15│10│150 │ 公安部第62号令(28条) │
  
  ├────────┼────────┼─────┼─────┼─────┼────────────┤
  
  │实战技能训练│ 基层和一线民警 │15│10│150 │ 公安部公通字[2003]51号 │
  
  └────────┴────────┴─────┴─────┴─────┴────────────┘
  
  备注:每天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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