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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123号
【颁布时间】 2006-10-24
【实施时间】 2006-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设桂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为建立健全国防动员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信息动员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以及今年市委武委会暨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增设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现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
  
  信息动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信息化办,主任由市发改委信息化办副主任高亮兼任,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信息化办牵头,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信息化办、市邮政局、市广电局和电信、移动、铁通、网通公司和警备区司令部。
  
  科技动员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主任由市科技局党组成员黄琪兼任,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成员单位有: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建规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和警备区司令部。
  
  二、工作职责
  
  (一)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研究制定本级信息动员工作的规定、制度;
  
  2. 组织拟制本级信息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划、计划,对本级信息工程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信息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 掌握本地区信息资源潜力,拟制战时信息动员计划,组织信息力量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有关保障;
  
  4. 制定地方信息系统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制定和实施本地区信息装备、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资的动员征用;
  
  6. 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信息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7. 组织本地区国防信息动员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8. 完成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研究制定本级科技动员工作的规定、措施;
  
  2. 掌握本地区科技资源的种类、数质量和分布情况;
  
  3. 根据上级要求和战时装备保障可能担负的任务,提出装备科技动员的报告和建议,制定科技动员规划及实施预案;
  
  4. 协助交通战备办公室搞好民用船舶的改装和重装备装(卸)载技术攻关;
  
  5. 指导、检查本地区科技动员准备工作,做好装备、科技潜力的动员与征用;
  
  6. 协调解决装备、科技动员的有关问题;
  
  7. 组织科技动员理论研究工作;
  
  8. 完成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结合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召开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计划制度。对年度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工作及主要活动作出安排,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协调制度。适时召开协调会,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报告制度。定期检查总结开展信息动员和科技动员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军事指挥机关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报告。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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